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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1 点击数:

       根据《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为主题,认真学习贯彻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实现学校更名大学目标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程序和步骤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做好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认真征求意见。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听取意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二)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通报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2.党支部书记通报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

3.党支部书记就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提出要求。

4.党支部书记报告本年度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

5.党支部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并逐一接受其他成员批评;随后,其他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并逐一接受其他成员批评

6.党支部书记发放民主测评表并回收。

7.党员民主评议。按照党员自评、支部成员互评、举手表决,依次进行,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最后形成决议。

8.党支部书记对会议进行小结。

9.列席指导人员点评。

10.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表态发言,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五)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员会委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所在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整改第一责任人,向所在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将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严抓好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确保组织生活质量。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原则上于2022315日前开完

2.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

3.学院各党支部要把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的生动实践和推动“三化”建设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组织生活会的收获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

4.及时报送材料。3月19日前各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统计表、2021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名册报办公室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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